导语:“两高一资”是指该产业具有高能耗,高污染和资源性的特点。该政策通过管理出口退税,财政,环保,融资,投资等手段来达到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型产品出口,以促进国内行业升级,减少污染排放的目的。而该政策对于“两高”的判断没有准确标准,中国钢铁随着这么多年的技术升级,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。所以应该摘除“两高一资”的帽子,让钢铁行业不再受到“歧视”,发展不再受到诸多约束。
2020年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钢协党委书记、执行会长何文波递交提案,建议将钢铁行业移出“两高一资”产业目录,同时钢铁产品不再列入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目录。
这一建议的提出距离“两高一资”的出现已经十五年。2005年,《十一五规划纲要》第一次明确指出:“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……促进国内产业升级。”自此,具有“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资源性”特点的产业和产品,在出口退税、环保、财政、融资、投资等诸多方面开始受到一系列限制,相关限制性政策则在此后十多年间不断加码,以此抑制相关产业的过快发展。 争议也随之而来:十五年中,中国钢铁的发展历经种种,尤其是能耗和环保两项指标上发生了显著的改变,但限制行业发展的两高一资政策却始终没有随之解禁。
包括中钢协在内的多家“两高一资”类制造行业协会于近日认为,“两高一资”不仅带有历史性的“烙印”,还明显被扩大化和泛用,成为事实上的贬义词。而历经艰难发展并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产业,不应被当作另类受到“歧视”。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支撑,钢铁产业应当同其他产业一道被同等对待,享受相关普惠政策的支持。
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,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,各类企业是平等发展的市场主体,是宏观经济的细胞。企业之间只有分属行业/产业的不同,没有“身份”的差异;行业/产业之间只有工艺特征的不同,没有‘高低贵贱’之分。从国家整体角度看,行业/产业之间有机衔接方能构成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,进而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。”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,何文波如此表述。
来自钢铁产业并购基金四源合基金相关人士在6月4日向经济观察报分析认为,产业政策在原则上宜疏不宜堵,如果说在过去高污染高能耗的年代,“两高一资”政策尚存合理性,时至今日,政策环境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