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钢铁“两高一资”的争议
谁是“两高一资”?认定“两高一资”的标准究竟是什么?
包括中钢协在内的多家“两高一资类”制造行业协会认为,当年提出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,是基于当时的发展环境与投资过热等问题。在特定的时期发挥了特定的积极作用。但“两高一资”概念一直没有明确判定标准,只是一种泛化的统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几经修订,也仅针对“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”和“主要耗能行业”进行了原则界定。2017年环保部颁布的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》,也仅将885项特定工艺生产的产品列入目录,强调的是产品,没有具体判定指标。国家统计局在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中已取消了“六大高耗能行业”的注释,因此如何判断“六大高耗能行业”缺乏具体判定标准。
以建材为例,按照《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(GB/T 4754—2017)》,“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”大类下有9个行业中类、37个行业小类,其中有23个行业属于建材行业。在这23个行业小类中,既包括水泥、平板玻璃、建筑卫生陶瓷制造业等窑炉工业,也包括水泥混凝土制品、技术玻璃、建筑用石加工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等加工制品业,两者的能耗水平不一,用电水平更是不同,将其不加区分统一归入高耗能行业,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,政策出现明显偏差,与政策制定的初衷相背离。
又是什么样的能耗和排放标准属于高能耗、高污染?
中钢协党委书记、执行会长何文波认为,事实上,“两高一资”的说法缺乏明确判定标准,准确理解钢铁材料对环境的影响,以及“资源性产品”,要基于贯穿其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总排放量,这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、使用过程中和“寿终正寝”后(循环利用或废物处理)的排放,即“生命周期评价”这一方法(基于国际标准化方法——ISO14040系列),来评价钢铁材料的耐用性和再循环使用的特点。
从这个角度讲,何文波认为,应正确看待高载能和资源型产业及产品。钢铁生产过程中具有材料制造、能源转换、废弃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,本身就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和重要的参与者、贡献者、引领者。钢铁是工业的基础,钢铁材料是建筑、建通运输、机械、电气设备、能源生产和国防军工产品的结构性、功能性材料,新型钢铁材料则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。